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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通市2012年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2-01-11
通工办〔2012〕2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现将《南通市2012年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南通市2012年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民管工作  要点 通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1月9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南通市2012年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总十二届五次全委会要求,紧密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线,紧紧抓住“职工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三个重点,以积极有效、灵活多样的措施,大力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努力促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企业与职工、职工与社会和谐发展,为我市在全省江北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断提升“民生幸福指数”
    1、在推动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的基础上,力争在年内推动政府出台更具有规范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
    2、按照内容拓展、内涵深化和品质提升的要求,激励企业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创新创优创造活动取得合理报酬,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引导职工有序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重点推动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由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向辅助产业扩大,由制造业向产商贸流通业拓展,由工业、服务业向农业产业延伸,促进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深化发展。
    3、依照“企业协商谈增长、区域协商谈底线、行业协商谈标准”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探索实践、创新创优力度,推动“企业协商多元化”、“区域协商行业化”、“行业协商双重化”、“协商内容核心化”,以不断优化工资集体协商运行模式。
    4、围绕“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目标,扎实抓好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的落实。用足用好用活“特别提示函”的友善提示功能,深入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春秋季要约行动,积极推动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依法普遍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5、总结推广规范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拓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内容等方面的典型经验,达到借鉴有示范、推动有责任、质效有提升的目的。
    6、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继续抓好指导员、谈判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指导基层、服务企业和化解利益矛盾中的作用。重视培植工资集体协商新典型,努力形成新亮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数据库。
    二、全面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职代会规范化建设水平和职工代表能力素质
    1、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启动职代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职工代表大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依法规范和履行民主程序,提升民主管理规范化程度。
    2、抓住企业修订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这一时机,推动企业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倒逼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制度。从今年起,在县(市)区总层面建立健全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企业实名制管理,并建立数据库。
    3、及时总结行业(区域)职代会制度建设经验,积极探索辅助产业、商贸流通业、现代农业产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新路子,助推产业、行业做强做优,整体维护职工民主权利、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
    4、全面落实省《厂务公开工作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非公企业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中层管理人员活动。年内,拟对国有企业厂务公开质量建设情况组织一次抽查。
    5、加强职工代表能力建设,全面推广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和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经验,努力夯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
    6、搞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研究,积极鼓励实践创新、工作创优,不断优化推进方法和工作路径。
    7、组织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推荐申报工作。
    8、结合机构整合和人事变动,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做好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
    三、全面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不断提升创建活动质量和效果
    1、结合争先创优、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的开展,协同劳动关系三方,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纳入党政、三方和工会工作全局统筹部署,统一检查,不断扩大创建参与面,提高创建质效。积极参与并努力推动市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县(市)区街道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2、结合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的发布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评估改进行动,引导各类企业树立“过程创建、动态评估、持续改进、渐进和谐”理念,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以宣传发动、上门 辅导等形式,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阶梯式创建活动。年内,拟联合三方表彰一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1-2个工业园区。
    4、加强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从今年起,配合劳动关系三方对获得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时间较长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实行复核制度。
    5、密切与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挥工会组织在助推企业和谐、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