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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夏季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3-07-04
通工办〔2013〕104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我市即将迎来新一轮高温天气,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季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劳动保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工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总《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要加强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各地区、各产业和各企业生产特点和实际,采取各种切实有效措施,严防高温酷暑对职工的伤害和引发各类事故,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督促协助企业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高温作业分级标准》(GB/T4200-2008)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督促协助企业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要督促和协助企业改进工艺操作过程,减少高温部件的暴露时间,避免热辐射对职工的影响,尽可能地对各种热源采取隔热措施;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改善露天和高温工作场所条件,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职工作息时间,露天作业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实施高温错时作业,缩短高温作业工时,防止职工中暑事故发生。要督促和协助企业在高温季节来临前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夏季高温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好高温作业岗位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生产作业现场要有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供应;要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加强职工食堂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一线职工的安全健康,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三、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
    高温季节事故隐患增多,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特点,积极深入基层企事业和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温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露天施工、危化品储运等危害因素较大的作业场所,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各基层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积极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等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查找治理身边隐患,使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到一线班组和作业岗位,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分类研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按照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职业危害高危行业企业深化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通知》(苏工劳〔2013〕12号)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尤其是涉及到高温作业)的企业,及早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劳动条件,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从源头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普遍开展高温慰问“送清凉、送安全、送知识” 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温慰问“送清凉、送安全、送知识” 主题活动。要深入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高温作业生产车间、露天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疾苦,关心职工诉求,如发现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要及时向企业行政提出,督促其及时采取措施,认真予以解决;通过向一线职工赠送防暑降温用品,让广大职工体会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心;通过给一线职工赠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宣传资料,提高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安全与健康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好、调动好、发挥好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请各地、各系统将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
 
    附件:高温慰问活动统计表
 
南通市总工会
2013年7月3日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