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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集体--如皋市丁堰纺织有限公司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8-11-03
    如皋市丁堰纺织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改制而设立,系纺织生产、贸易一体化的企业,现为如皋市工业经济30强企业和 “江苏省劳动保护先进集体”。
    公司现有员工1300多名,其中女职工980人,多年来广大女职工为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1月,公司工会代表女职工与行政方签订了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监督公司全面履约,有效地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充分发挥了她们的“半边天”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组织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组织,形成了网络体系。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改革,还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公司女工委员会组织不散、人员有保证,有一支专兼职女工干部队伍。目前,我公司设有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副主席兼任,负责女职工日常工作。公司8个分会,设有女职工委员5人,各自负责分会所属部门的女职工工作。各分会根据职工人数不等,分别设有3-10名工会小组信息员,及时反映一线女工的工作,公司上下形成了三级女职工工作网络体系,保障了女职工工作的正常开展。女职工委员会每月活动1-2次,女工主任每天深入车间、班组了解女职工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分会的女工委员也能认真记好台帐,积极做好工作。
    二是宣传发动,开展普法教育。公司女职工委员会把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纳入了常态管理。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女职工法律意识,组织女职工学习法律知识,以《劳动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画廊、板报、丁纺简报等阵地大力宣传法律知识。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宣传培训,增强了女职工的法制观念,真正使广大女职工学法、懂法、守法,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是签订集体合同。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的身心健康,发挥女职工在企业中的骨干作用,我们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工会还与企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将女职工特殊保护、生育待遇、同工同酬;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在劳动时间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对女职工的婚假、产假、人流、放环、结扎假、男职工的护理假、婴儿哺乳时间、妇女病普查普治等内容都在集体协议中作了明确的规定。执行过程中,遇有由于劳动力等因素影响规定不能到位时,我们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加强协调,保证各项协议条款能够落到实处,从而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保护。
    四是规范制度。我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女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和完善了《女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女工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孕妇休息室管理制度》、《女工冲洗室安全管理制度》等,使女职工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工会经常到车间检查和了解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情况,加强劳保监督,协助行政解决危及女职工身心健康的具体问题,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公司为女职工每年发放一套裙子、帽子,每月发放两只口罩、两包卫生纸。
    二、多办实事,维护女工合法权益
    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工作是当前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之一。做好这项工作,是构建和谐丁纺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方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女工冲洗室的改造和安全管理,坚持正常开放。我公司在三大车间设立女工冲洗室己有20多年,启用了恒温冲洗箱,三班都有专人管理,一旦出现冲洗设施损坏,总是想方设法及时修理,有时冲洗箱配件买不到,就由电工进行改造,以保证女职工的正常使用。目前,车间女职工冲洗室面积有40多平方米,冲洗头9个,免费供应卫生纸,每天冲洗人数达150多人。
    2、关心孕妇。车间设有专人管理的孕妇休息室,使孕妇有一个舒适的休息场所。公司还专门为哺乳期女工发放了哺乳证,为哺乳女工进出厂门提供了方便。近年来,发放独生子女费54678元,计划生育补助费用43500元。公司被南通市总工会评为女职工工作示范单位。
    3、增强服务意识,及时慰问住院、生育女工。女职工具有职业角色和家庭主妇的双重身份,许多女职工身心比较疲惫,我们做到了平时的关爱,困难时的帮助,生病住院时的慰问和照顾。近年慰问住院和生育女职工176人次。认真执行女职工妇科病定期检查规定,建立了妇女疾病检查档案。通过普查、普治,使一些妇女病得到及时有效的防治,女职工的健康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去年10月,我们邀请了市计划生育指导站、人民医院、中医院9名妇科专家来公司为780名已婚女工进行体检,对查出有问题的女工及时通知进行了治疗。我们还邀请了妇女保健专家到厂进行保健知识讲座,并刻录成VCD光盘,对女职工进行播放。
    4、公司为职工按月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计划生育等五项保险,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5、坚持对困难女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帮扶。做到“五必访”:即职工家庭有矛盾必访;职工生病住院必访;特困职工必访;职工遗属必访;职工家庭遭遇天灾人祸必访。领导与困难女职工结成了帮扶对子,随时了解情况,随时解决实际困难。如,去年,一纺工场挡车工冒国梅,其丈夫患肝癌去世,儿子上大学,收养她的奶奶又长期卧床不起。对此,工会非常关心,及时组织捐款近两万元。还有两名特殊困难职工,家中也遭遇了不幸,工会也及时给予了帮助,组织捐款14000多元。总之,只要员工有困难,工会总在第一时间走访慰问,力求做深、做细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使身处逆境的女职工家庭渡过难关,使她们得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为丁纺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履行合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形式,而履行合同才是本质。否则,内容再完备的合同,也是一纸空文。为了充分体现与维护专项合同的严肃性,我们着重从两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合同条款。我们主动与企业行政联系,采取行政与工会互动、双向监督的办法,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对合同条款落实的检查,基本上保证了项项有着落。
    二是加强教育,鼓励女职工按合同规定办事。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另一方,我们除督促行政落实合同外,还始终注意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在职工中开展了以质量、产量、操作、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职工”评比活动,以此凝聚人心,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她们真正按合同要求,做到一门心事学技术,一股劲头搞生产。近两年来,共有382名星级职工受到公司表彰奖励,其中女职工328名,占86 %。同时,也促进了企业面貌发生三个方面深刻的变化。具体来说就是:企业效益不断上升。年产值销售近3亿元,比改制前提高78 % ,利税近2000万元;职工工资显著提高。除去上缴的养老保险外,职工年人均收入达11000多元,比改制前提高20 %以上;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企业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行人性化管理,全公司上下建立了一种宽松的工作环境。公司被评为南通市首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荣获了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