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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先进集体--南通新绿叶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8-11-03
     南通新绿叶非织造布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同年12月成立了南通新绿叶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下设女职工委员会,并在成立之日第一次与企业行政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七年来,新绿叶女职工委员会在上级女职工委员会和企业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地开展女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同时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企业的跨越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按时、按规定签订、续签和认真履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七年中,我们先后两次续签《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在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我们对照合同条款,认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保证条款在各车间、班组的执行率和落实率达到100%。对牵涉女工问题的处理,我们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集体合同的条款进行磋商、处理,从而很好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2.创造性的特色工作,促进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关爱职工的生产、生活、生命是我们“新绿叶”的一大特色。在一线挡车工中,女性占80%。如何关爱她们呢?一是千方百计地降低女工劳动强度,从运输工具的更新,到输送带的添置,再到实现各工序之间运送原料,成品,半成品全部实现机械作业。二是切实关心女工生活,加强职工的食堂管理,保证工作餐的膳食合理;修缮宿舍,让外地女工有统一的居住场所;购买各类书籍,让员工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添置音响,乒乓球桌等,大大丰富员工的业余文体活动。三是始终坚持推行八小时工作制,不断强化女工的劳动保护意识,选派女工参加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女工创造良好的环境。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和女工妇检动态地掌握员工的健康状况,真正地保证女工的身心健康。
    3.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积极维护女工权益。我们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的宣传教育,坚持为员工办理包括生育险在内的五项社会保险,落实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和待遇,对部分更年期妇女进行心理疏导,为女工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保证女工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此基础上,我们把维权的视角由企业内部向家庭、社会辐射。了解每一位职工的家庭状况,对部分有问题的职工家庭坚持定期走访,从而提高女职工和职工女性家属的家庭平等地位乃至社会地位,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让女性充分发挥经济建设中半边天的作用。
    4.组织女工开展“立功竞赛”活动,带领女工参加区、镇开展的活动,提高女工的参与意识。近年来,我们积极带领女工投身“建功十一五,建设新南通”立功竞赛活动,通过“立功竞赛”系列活动的开展,既推动了企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又形成“比产量,比质量,比安全,比消耗”的良好氛围,也涌现出徐洪兰、潘美萍等优质高产低耗节能标兵。通过各车间班组的技术比武,产生了时伟、张倩等技术能手。经常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在十七大闭幕之际,我们在区总工会、区文化馆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地举办了“欢歌十七大,唱响新绿叶”戏曲沙龙活动。与此同时让女工走出厂门,参加区、镇组织的活动。在区“安全家书”征文比赛中,我公司葛明霞同志获三等奖;在“与法同行,共建和谐崇川”的演讲比赛中,我公司张金晶同志获二等奖;在今年镇首届体育文化节上,我们的女工在60m接头,30m慢车等项目上都有上佳表现,团体总分获全镇第三名。这些都极大地提高了女工的参与意识和竞争精神。因此,工会主席朱小明被评为区“十佳工会干部”“十佳感动人物”,女工委主任葛明霞被评为女职工工作先进个人。
    女工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更是我们每一个基层工会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社会方方面面的关心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建设更加和谐美好的新绿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