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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工会在身边·助圆学子梦”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8-07-24

通工办〔2018〕96号

各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解决市区特困、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难问题,根据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以“工会在身边·助圆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8年度市区特困职工家庭中在各级各类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函授教育和继续教育等,下同)就学的子女。

2.因突发大病、意外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家庭中,在各级各类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就学的子女。

已接受政府其他部门及社会机构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重复救助。

3.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助学金标准:学前教育(幼儿园小班以上)1000元/人;义务教育阶段2000元/人;高中(含职高、中专、中技等)3000元/人;大专4000元/人;本科及研究生5000元/人。

为了激励困难学子勤奋学习,对于在校表现优秀且获得学校表彰或学校奖学金的特困(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市总工会将在助学金以外向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的优秀学生发放500元/人的奖学金、向大专以上的优秀学生发放1000元/人的奖学金。

三、申报材料

凡符合今年金秋助学对象条件的,申报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特困职工家庭在校子女需提供:

在今年申报特困职工时已提供相关证明的可不再提供。特困职工子女学籍有变动的和获奖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子女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在校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全套(含封面)或成绩通知单复印件,若学生证上的学校名称复印不清楚的,需加盖学校公章;

②在校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幼儿园的子女需户口簿复印件;

③优秀学生需提供获得学校相关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2.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子女需提供:

①填写完整的《南通市困难职工及帮扶救助工作档案》;

②子女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在校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全套(含封面)或成绩通知单复印件,若学生证上的学校名称复印不清楚的,需加盖学校公章或提供当年缴纳学费收据;

③职工因本人或家庭成员突发大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原件和数额较大的医药费单据复印件;职工因意外或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所在单位行政或工会出具的职工家庭因遭意外或灾害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

④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⑤优秀学生需提供获得学校相关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缺一不得申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部署,精准施助。各级工会要增强做好“工会在身边·助圆学子梦”金秋助学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全面排查,做到因户施策,精准施助。同时,对助学对象要跟踪核实动态情况,及时建立、更新困难职工档案信息,全面了解和掌握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情况,认真填写《2018年南通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请汇总表》。

2.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在助学活动中,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整合各种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别是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子女提供经济资助,帮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延伸助学链条,增加帮扶工作项目,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既要关心帮扶对象的生活和学业,又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品格培养。

(1)广泛开设“暑期课堂”。一是发挥工会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发动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与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子结对辅导学业,发动培训机构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优惠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二是组织困难职工子女参观博物馆、优秀企业,举办人身安全及防范意外伤害、爱国主义教育、科技创新课堂等讲座,帮助他们开拓眼界提升能力。三是组织困难学子参加座谈会、聆听劳模故事、参与公益活动等,激励他们奋发图强,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帮助他们培养健全独立的思想人格。四是着眼解决职工假期看护子女的现实困难,依托职工需求集中且有条件的企业、园区、楼宇等单位,通过引进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为不同年龄段的职工子女提供全日托、晚托、暑托等各类形式的托管服务。

(2)搭建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学费资助、学业辅导、心理关怀等系列关爱活动,把外来农民工子女、本地留守儿童等纳入工会帮扶工作体系,给予关怀帮助。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工会要加强协作,通过协调联系用工单位联动开展“欢聚时光—金秋助学·农民工亲子专场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包括增长知识、自我成长、心理慰藉等在内的帮扶服务。

(3)在困难职工家庭新入大学子女中,继续开展“人生新旅程·工会伴你行”助学系列活动。以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大专以上新入学子女为对象,在开展经济资助的同时,以送“暖心车票”、送“自强岗位”、送“励志导师”等方式,为困难学子提供入学车票、帮助联系勤工俭学岗位、组织劳模学子结对等帮扶服务。

3.严格把关,及时报送。各级工会要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材料的调查、审核工作,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市总工会将根据报送情况进行抽查。凡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和提供资料不全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不列入今年金秋助学的范围。如弄虚作假、骗取助学金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助学资格并追回助学款。

各级工会对未列入市总助学对象范围内的其他困难职工的子女要自行组织开展帮困助学活动,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等多种形式提供多元化助学帮扶,努力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失学。

各级工会务必于8月10日前将《2018年南通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请汇总表》(含电子版)、申请人填写的《南通市困难职工及帮扶救助工作档案》(一人一档)以及各种相关材料上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积极开展阳光就业行动。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是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举措,关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整体工作实效。各级工会在做好在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阳光就业行动,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

(1)调查摸底,制定帮扶措施。一是各级工会要详细调查摸底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及其子女上学、就业需求,分门别类制定帮扶措施,提高工作的精准度。二是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职工家庭子女,加大助学帮扶力度,强化资金的集中保障作用。三是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根据就业困难和未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

(2)拓展渠道,多措扶持就业。一是发挥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就业培训机构等工会阵地作用,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及时、准确、高质量的就业信息。二是组织尚未就业且有培训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供职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系列就业服务。三是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和爱心企业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区总工会请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行动总结报告、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附件3)、2018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85500110、59002618,电子邮箱:ntszghbzb@126.com

附件:1.南通市困难职工及帮扶救助工作档案

   2.2018年南通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申请汇总表

   3.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4.2018年工会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南通市总工会

2018年7月23日

抄送:江苏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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