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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总《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5-03-31

通工发〔2015〕14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总《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苏工发〔2015〕5号)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领会,紧密结合工会工作实际,确保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总工会

2015年3月30日

抄送:江苏省总工会宣教部。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总工会文件

苏工发〔2015〕5号

关于在全省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

各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省委、全总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工会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广大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在全省广大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对工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现实要求,是引导职工群众形成正确的政治立场、价值追求、职业操守、精神境界的生动实践,对于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群众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建功立业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肩负起“两个率先”光荣使命、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将起到凝心聚力、强基固本的重要作用。

    二、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

    (一)着力抓好舆论宣传。前一阶段,工会系统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大力宣传普及“三个倡导”24个字,已经形成了一定声势,在职工群众中产生了良好反响。今后,要保持力度不减、热度不退,继续发挥江苏工人报、职工之家网等舆论阵地的作用,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在广大职工中叫响24个字。要在办好相关专栏专题时,坚持全媒体宣传、全栏目融入、全覆盖普及,把核心价值观宣传体现到媒体报道和工会日常宣传的方方面面,努力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格局。要加强内容设计、创新内容表达、打造特色产品,善于运用贴近职工群众的事例和鲜活生动的语言,提升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适应“微”时代的要求,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电影等传播方式,增强针对性和互动性,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网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着力抓好典型宣传。要聚焦一线职工、普通职工,积极培育和选树一批符合时代特征、在实际工作中贡献突出、广大职工群众信任支持可学的典型,选树宣传更多像“知识工人”邓建军、“最美职工”田明这样的工人楷模。要广泛开展“最美职工”、“文明职工”评选表彰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劳动模范和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感人故事,增强劳模精神和劳动意识在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中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做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耳入脑入心、扎根职工群众心灵。

    (三)着力抓好全面依法治国的宣传。紧密联系工会工作实际和职工群众需求,精心组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宣传,让“全面深化改革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推动更好地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这一理念深入人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下基层、进企业、到班组,宣传普及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引导广大职工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增强广大职工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自觉做法治江苏的建设者。

    三、深入开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

    (一)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工会要坚持主题不变,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养什么样的公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贯穿结合融入到活动之中,不断深化和拓展活动内涵和形式,使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理念内化为广大职工的价值认同,坚定职工群众高度的价值观自信、正确的价值立场和价值追求,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按照当地志愿者协会的统一部署,以连云港爱心车队为榜样,广泛组织富有行业、工会特色的职工志愿者、劳模志愿者队伍,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围绕扶危济困、维权保障、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环境保护等方面,依托工会帮扶服务平台等载体,针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帮扶服务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常修善德、常怀善念,多做举手之劳的善事,用善行义举温暖人心,用真情大爱照亮社会,让越来越多的职工志愿者从“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中感受友善的力量。要组织广大职工各级工会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登记注册、建立队伍、开展活动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创立职工志愿服务品牌,壮大职工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

    (三)深入开展职工文化建设活动。要继续按照“五个一”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要求,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活动,持续推动全省职工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广泛开展职工阅读活动,进一步办好“江苏职工读书月”、“‘书香茉莉’——江苏女职工读书节”等品牌活动,组织主题征文、文学沙龙、评书荐书、成果展示等活动,加快推进“书香企业”建设,引导广大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职工文化体育组织和基层文艺骨干的力量,组织开展包括文艺晚会、健身操大赛、歌唱比赛、书画摄影展览、拔河比赛、棋类比赛、球类比赛等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满足职工群众的文化需求。

    (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纳入文明班组、文明岗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和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以测促改、以评促建。突出职业道德建设,通过举办“职工道德讲堂”、“周末课堂”、编写和发放通俗读本、职业道德标兵评选等方式,提升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常识、文明礼仪、市民意识、职业素养、职工权利、法律维权、励志成才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力度,帮助农民工尽快成长为新工人、新市民。开展“劳模精神进校园”活动,努力把劳模精神渗透到各学科、融入到全过程,使之更全面地进教材、更生动地进课堂、更有效地进头脑,让青少年学生们了解劳模的事迹,崇尚劳动的伟大,增强社会责任感。

    四、加强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省各级工会要把引领广大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多措并举,使之在职工中生根发芽、落地开花。各级工会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工会工作各领域,引导广大职工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符合本地实际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和活动,一件一件地抓好落实。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级工会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人格力量感召职工群众、引领社会风尚。对那些引领风气之先的先进典型、时代楷模,对那些感动中国的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要给予礼敬、褒扬和支持;对那些错误的思想观点、诋毁主流价值的杂音噪音,对那些挑战价值底线、挑战社会良知的社会现象,要旗帜鲜明、敢于抵制,推动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工会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行为准则,注意总结提炼,把行之有效的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使成功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要制定长期推进的工作规划,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研究提出带动性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积土成山的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积极探索建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信息反馈系统,加强督查考核,推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情况纳入各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培育和践行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