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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起南通市区低保标准全面提高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2-27
 
来源: 新华日报
 
   从2007年1月1日起,南通市区低保标准将全面提高。     
   从2007年1月1日起,南通市区城镇低保户享受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270元;农村低保户享受低保标准不低于1000元/年人,人均月补差由目前的平均29元提高到不低于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