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2018年05月28日
市区优秀农民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0-07-05

    答: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农村户口,在市区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获得过下列荣誉之一:

    ①南通市市级以上(含市级,下同)党委、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②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或“五一”劳动奖章的;③获得市级以上共青团组织授予的“新长征突击手”或“杰出青年”称号的;④参加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大赛综合成绩前三名的;⑤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⑥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2年的。

    2.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配偶或子女不少于2人且必须常年在南通市区工作、生活;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的人均月收入低于2100元(含本数,以后随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收入条件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南通市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m2(含本数,以后随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面积条件的调整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