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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工会多管齐下,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工会劳动律监督条例》高潮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2-05-29

    《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制订出台后,南通市总工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环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陆玉明同志任组长的全市工会组织《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传贯彻活动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了各级基层工会主席会议,安排部署《条例》宣传工作。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条例》精神,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会工作的大事、要事来抓紧抓好,并且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六五”普法的重头戏贯穿全年重点工作。

    二是制定具体方案,采取切实措施。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召开了贯彻《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座谈会,邀请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基层工会主席等共同商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新举措。举办《条例》培训班,邀请省总何应洋部长讲解《条例》,产业、基层及机关工会干部1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向基层工会发放《条例》小册子3000多份。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市总工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学习宣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市总在工会网站上制作了条例知识的问答,及时报导与条例学习宣传相关的新闻、图片,扩大条例的影响。5月23日,市总党组成员、主席助理陈志祥和法工部长汪俊走进电台直播室,解读条例,现场回答听众提问。下一步市总正积极与报社联系,拟在《南通日报》开辟专版开展深入的专题宣传。

    四是注重实际效果,努力促进工作。市总工会借助《条例》贯彻实施的契机,帮助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和劳务派遣行为,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依法监督的职责。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与贯彻《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推动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结合起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和劳务派遣行为劳动法律监督的通知》,将人社部门执法检查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相结合,拟于近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查找问题,落实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