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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推动实现和谐型工资协商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3-07

    近期,如东县各级工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和谐型工资协商。具体为:

    一是推动过程的和谐。如东工资集体协商起步于1998年,最初以集体合同的一项条款存在,通过劳资双方协商,确定职工在劳动报酬方面的权利义务。随着协商工作的推进,如东县及时在部分企业开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试点。试点取得成功后,采取成熟一个建一个的原则,通过分层次、多方位的指导,逐步进行推广,努力推广覆盖面。工资集体协商从一开始的隐性存在,到如今的发展壮大,一直遵循着不急不躁、稳步发展的和谐规律。

    二是指导方针的和谐。在企业推进工资协商进程中,如东县始终坚持企业经营者与广大职工权责对等、互利互赢的指导方针。明确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息息相关,只有企业发展了,职工的利益才能得到,劳动价值才能得以体现,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三是协商方式的和谐。工资协商是一门艺术,为此,如东县总要求各级工会在人情味儿上做文章,学会有理有节地提出要求,目的明确,言词恳切,不闹对立情绪,不图一时的口舌之快,对面谈的结果留有余地,必要时适当作出让步,在让步中保持主动。通过与企业主心平气和的协商,既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又不使对方难堪,逐步消除了企业主的抵触情绪。
   
    四是管理模式的和谐。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有的放矢地让各种形式的工资协商和谐共处,逐步走向规范化。在管理方式上,对于企业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管理较为规范,工会力量较强的企业,引导其实行规范化协商;对于建筑、餐饮、服装等行业,引导其实行富有行业特点的工资协商;对于村内小型企业,引导其实行村域性劳动报酬集体协商。在协商内容上,引导效益好的企业把侧重点放在调整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津贴、补贴、福利待遇上;引导生产经营较困难的把侧重点放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和欠薪补偿机制上。
   
    由于措施得力,到目前为止,全县单独签订工资协商692份,百人以上企业开展工资协商面达100%,有效地稳定了职工队伍,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