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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总工会做好“四个一”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1-04-18
 
    街道工会主席作“春季要约行动”情况汇报、街道工会与社区工会签订“双百要约”责任书、区域性工会、企业行政及企业工会代表交流辖区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取得的成绩……4月15日,由南通市崇川区总工会组织,全区街道工会干部、社区工会主席代表、企业工会主席代表和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崇川区春季要约行动情况汇报暨推进会在任港街道举行。
    崇川区总工会在年初全委扩大会上,就将集体协商工作作为2011年度三大重点工作之一进行部署。为切实解决当前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和“谈不成”等突出问题,崇川区总工会除了通过在街道召开观摩、汇报会总结推动外,还切实做好“四个一”。
    一是开展好一次专题调研。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现状,3月初,区总工会三个主席分别带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题调研活动。向10个街道、50个社区50家企业发放了1087张职工调查问卷,对职工的薪酬水平、工资增长幅度、企业开展工资协集体商状况做了摸底调查。通过认真核实信息、了解情况,区总以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方面都各具优势的企业为突破口,在各街道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有序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二是打造好一支指导员队伍。区总工会制定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意见》,建立了一支 200多人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区总工会邀请律师、专家对指导员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专题培训,增强他们协商谈判的能力和技巧。区总工会还拟定了实施目标激励措施,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形成了全区工会干部上下一心、齐抓共推的工作局面。
    三是利用好一份提示函。区总工会利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平台,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劳动关系三方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局集中向全区500多家要约重点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提示函,各要约重点企业工会向企业行政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要约行动”的范围包括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已签订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者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截至目前,全区已有507家50人以上建会企业开展了此项工作,占同类建会企业的98%。
    四是把握好一个硬指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崇川区总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和“硬指标”抓实抓好。区总提出了明确要求,申报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如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律不予评定;已命名为区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如未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再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也将予以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