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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不断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3-10-24

崇川区总工会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各级工会着眼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因地制宜,以推进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以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为抓手,把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来抓,实现了扩面与提质同步,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目前,全区50人以上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了95%以上,50人以下企业通过区域(行业)建制形式实现了广覆盖。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合力

近年来,我们在积极争取和有效运用党政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上下功夫,不断优化工会工作环境,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创造条件。

1、争取党政支持,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保障。党委政府的支持,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初,区委将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作为党的建设“十大创新创优工程”责任分解到各级党委。区政府与区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方面优惠服务政策,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从而,为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2、完善推进机制,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注入活力。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一是注意加强与区人社局、发改委、工商联等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的密切合作,针对劳动关系新情况、新特点和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寻找对策措施;二是通过抓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把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纳入其中,并作为一票否决条件,倒逼企业健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是以联合召开推进会、下发文件、督促检查等形式,强化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力,不断扩大建制工作覆盖面,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深化要约行动,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搭建平台。为帮助和指导基层工会行使好要约权,一方面,我们利用工资集体协商“春秋季要约行动”,组织街道、社区和企业职工方代表和行政方代表介绍工作经验、签订双向责任书等形式,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对要约有困难的基层工会,以上代下、集体要约等形式,抓好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的启动工作,倾心打造推进平台。对不按期响应要约的企业,及时介入,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提请人社部门依法查处。由此,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夯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基础

为了健全推动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我们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有效运行。

1、建立培训制度。为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建设,近年来,我们每年都以选学调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有组织、有目的地帮助基层提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导的能力”和“谈的水平”,使一批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脱颖而出,为我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建立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每年,我们在制定工会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基础上,又制定崇川区总《关于推进基层工会民主管理工作评比考核办法》,将目标任务逐级向下量化分解,定期组织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抽查考核和中间层次工会交叉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从去年起,我们还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重点工作争先创优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3、建立督查制度。针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重签订、轻履行的现象,我们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区、街道人大政协结合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把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兑现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区劳动关系三方结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评选,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列入一票否决条件。各级工会通过组织职工代表巡视检查活动,强化对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工资专项协议的有效履行。

三、坚持分类指导,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效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近年来,我们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1、抓规范运作。为规范集体协商内容程序,切实提高集体合同文本质量,我们以创建省模范工会为契机,制定下发了《崇川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范》,一方面,牵头区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街道、社区两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以PPT演示形式,进行业务辅导,提高他们实际工作能力。另一方面,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调整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南通市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南通市2011年企业人工成本水平》三个通知精神,结合文峰街道在星火社区召开的区域工资协商行业化现场交流会,对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和运作流程进行规范。

2、抓典型驱动。近年来,我们按照“内容拓展、内涵深化和品质提升”的要求,注重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模式的实践与创新,先后培育选树了江苏金通灵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个性化协商、南通佳禾染整有限公司即时协商、文峰街道红星社区落实双向责任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引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起到了示范推动作用,实现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量的扩张和质效的提升。

3、抓分类指导。我们结合城市街道、社区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区域(行业)、楼宇等不同类型的工资集体协商,不断扩大覆盖面。文峰街道三里墩社区、红星社区,大胆探索50人以上企业独立建制、50人以下小型微型企业区域建制模式,实行差别性覆盖;对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进行书面承诺并付细则;新城桥街道依据金城、兴胜、十方大厦等楼宇企业性质、行业、规模的不同特点,推出了具有破冰意义的楼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广泛影响;区餐饮行业工会针对餐饮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工资支付形式不统一、职工收入差距大等问题,就不同等级酒店、不同服务工种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工资增长率等与餐饮行业商会展开协商,形成了餐饮行业个性化工资标准,有效规避了职工“跳槽”现象,稳定了职工队伍。

四、创新推进措施,切实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强造势、快推进、重质效、广覆盖”的目标要求,以新思路、新举措,力求得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新突破。

1、用活推进载体。近年来,我们根据上级关于工资集体协商“春秋要约行动”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约行动。区劳动关系三方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都要选择不少于2个街道召开工资集体协商“春秋双百日要约行动”推进会,组织表彰、观摩现场、发起动员,营造推进声势,让更多的企业自觉参与到要约行动中来。大力推行“一函六书”制度,充分发挥“特别提示函”的友情提示功能,每年初,区、街道都会向辖区企业、区域(行业)发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示,及时提醒他们按照程序做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修订和续订工作。同时,我们通过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载体,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考核评价指标,以创建带动建制、以建制促进规范。

2、用足三方资源。为有效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今年初,我们利用区级“三方”联席会议,落实工会与工商联、工会与劳动部门、劳动部门与工商联双向责任,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到各基层单位。区人社局以企业用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在研究制定的用工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中,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参评诚信用工企业的重要条件,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方法更加多样、手段更加强硬。每年底,我们都会结合工作考核,牵头人社局、工商联等部门,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展开调研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3、用好技术力量。近年来,我们重视加强区、街道、社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意见》的基础上,以请进来、送出去和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全区201名指导员、509名谈判员及50人以上企业的工会主席,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政策法规、谈判能力技巧的系统培训,大大提升了全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谈判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