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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2-12-07
通工办〔2012〕174号
 
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13年3月召开,根据《中共南通市委批转南通市总工会党组关于筹备召开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请示的通知》(通委〔2012〕5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选举单位
    根据目前中间层次工会组织实际情况,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设置30个选举单位,具体如下:
海安、如皋、如东、通州、海门、启东、崇川、港闸、开发区、教育、民政、建设、交通、文广新、卫生、房管、粮食、海洋渔业、供销、市级机关、质监、大生、文峰、港口、产控、国投、置业、直属、滨海园区、苏通园区。
    二、关于代表产生的工作程序
    1. 接市总通知后,向同级党组织汇报。
    2. 各选举单位召开工会常委会(或委员会),按照本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及结构要求,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分配意见,并报同级党组织。
    3. 市区(除各区)选举单位召开所属基层工会主席会议(或电话通知各单位),分配代表候选人具体名额(含差额人数,差额比例不少于10%,代表名额少的单位至少差额1名)。县(市)区选举单位可直接分配代表候选人名额(含差额人选数)。
    4. 分配到代表候选人名额的基层工会,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后,在本单位会员中充分酝酿。根据会员酝酿情况,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后,填写《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预报)》,报上一级工会。
    5. 选举单位将遴选后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后,于12月15日前将《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预报)》报市总组织部审核。
    6. 经市总组织部审核同意,待需要安排到各选举单位进行选举的市总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代表候选人名单分配后,召开会议进行正式差额选举。
    (1)县(市)区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会议对象可扩大到基层工会主席、部分一线会员代表。
    (2)市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召开联合会委员(扩大)会议,或全体基层工会主席会议。会议对象可扩大至部分一线会员代表。如所属基层单位较少,可直接在基层单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进行选举。
    (3)选举会议前应确定会议出席对象,具体人数,制定选举办法,并分别在会上选举前宣布和通过。原则上选举会议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选举会议会标统一为:南通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
    (4)市区(除各区)选举单位召开选举会议时提前3天通知市总组织部,市总组织部将视情派员参加。
    7. 将选举结果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后,填写代表登记表、名册、统计表并报市总组织部。
    三、代表(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填写说明
    1. 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预报)一式两份,选举前报一份到市总组织部审核,并按代表候选人组成顺序(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工会积极分子、科技管理人员、生产一线职工)填写名册1份、代表候选人统计表(预报)1份。
    2. 代表经选举产生后,由代表所在单位填写代表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选举单位。选举单位上报时应按代表组成顺序(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工会积极分子、科技管理人员、生产一线职工)填写名册1份、代表统计表1份。
    3. 登记表封面的选举单位:见一;登记表封面日期填写选举日期(候选人登记表填最后讨论确定日期)。
    4. 政治面貌:
    指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非党群众。党派要写全称或比较规范、清楚的简称。如 “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是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非党群众”填写“群众”二字。
    5. 所属系统:工业(含机械、冶金、轻工、纺织、石化、电力、电子、建材、国防邮电、医药等)、交通运输、城建及城市公用、财贸、农林水利、矿产地质、教科文卫体、铁路、民航、金融、党政群机关、其它。
    6. 单位类别:国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其它。
    7. 代表类别:工会工作者、先进模范、工会积极分子、科技管理人员、生产一线职工。代表有两种以上身份的,(如:某企业一线装备工人,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在确定代表类别时,只能确定一项身份当选代表,代表类别不能重复统计。代表所获得的荣誉在先进荣誉称号栏目中统计。
    工会工作者:指基层和基层以上工会正、副主席、专职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者”栏目中的“基层工会干部”主要指在企事业工会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因目前大部分基层工会主席都是兼职,因此可将现任基层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放到工会工作者类别;“基层以上工会干部”主要指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含)以上工会及产业(系统)工会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
    先进模范:指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及享受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会员;
    工会积极分子:指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又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其范围包括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的基层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兼职的委员、干事、工会小组长等。对那些不担负某项具体工作,只是一般地参加工会举办的活动的人员不能称为工会积极分子。
    科技管理人员:指企业、事业等基层单位专门从事科研、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机关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分子和知名人士。
    生产一线职工:指在企业、事业等基层单位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人员,如工人、技术员、教师、医生、护士、演员、运动员等。
    8. 其他方面按惯例填写。
    四、关于“两委”委员候选人选产生操作程序
    根据市委组织部批复(“两委”委员候选人待名额分配后下发),县(市)区的委员候选人由各县(市)区工会党组织按照分配名额、条件,提出人选建议名单,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市产业(系统)、集团公司的“两委”候选人选,由市总组织部提出初步人选;市总直属基层单位的“两委”候选人选由市总组织部与市总直属工会工作部协商提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经市总党组讨论后,由市总党组与区、局(公司)和相关单位党组织协商后提出正式建议名单。
    市总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委员候选人,由市总党组提出建议名单。
    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封面填写说明:
    (1)推荐单位:市总中间层次工会组织,即县(市)、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市直单位;
    (2)委员候选人类别:市总、县(市)区工会、产业(系统)工会、乡镇工会、基层工会、其他方面;
    (3)所属产业类别:工业(含机械、冶金、轻工、纺织、石化、电力、电子、建材、国防邮电、医药等)、交通运输、城建及城市公用、财贸、农林水利、矿产地质、教科文卫体、铁路、民航、金融、党政群机关、其它。
    (4)推荐表不得复印。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名册、统计表(均为预报表)于12月15日前报市总组织部审核,审核后如无问题,方可进行代表选举。如有问题,应按要求迅速调整。预报名册和统计表同时报电子文本,用WORD文本,A4纸。
    代表选举工作最迟应在2013年1月5日前结束,代表登记表(一式三份)、代表统计表、代表名册必须在2013年1月10日前报送市总组织部。名册、统计表同时报电子文本。
    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待通知),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必须在1月底前报送市总组织部。
市工会十三大表彰对象各类推荐表(一式三份,不得复印)必须在12月25日前报送市总组织部。
    各单位接通知后,应立即着手代表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和推荐工作,并精心组织代表选举和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总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85517737,电子邮箱: ntzghzzb@126.com。
    附件:市工会十三大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名册、统计表(预报).doc
    
南通市总工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抄送:省总组织部。
南通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