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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经审工作信息(第二期)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2-06-12
2012年6月12日

关于对省总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综述
 
    南通市总按照苏工发〔2012〕12号《关于对省总拨付的各类资金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经审、财务、保障、经保等部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全面检查了市总及五县(市)三区省总拨付2009—2011年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现将有关检查情况综述如下:
    一、检查评价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市总和五县(市)三区总能严格按照省总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及时把省总拨付的专项资金送到劳模和困难职工手中,基建补助资金用于基建工程,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二、简要分析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市总、五县(市)三区总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下发或印发了上级工会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制度,对帮扶对象、项目和标准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市总实行了专项资金全口径预决算制度,根据预算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县(市)区总将专项资金纳入工会大帐进行管理,分科目核算,有计划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市总及各县(市)、区总均无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和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现象,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都能通过全总的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建立电子档案和实行动态管理。市总对专项资金通过银行(打卡)实名制发放,程序严格规范,手续完备;各县(市)区总都能执行实名制发放的规定。专项资金发放实名制汇总表不存在一人为多人代领而无受助人签字回单证明的情况,也不存在一年内对同一对象实施同一项目多次救助的情况。2009—2011年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的帮扶资金配套只有市总、海门市总、通州区总和崇川区总达到了1:1的比例,其中海门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比例达到1:2,通州区地方财政的配套资金比例高达1:3。
    三、不足与建议
    存在不足:一是县(市)区总普遍未做到对帮扶资金实行全口径预决算;二是个别县(市)总存在帮扶资金当年未用完的情况。三是个别县(市)劳模帮扶资金未能做到当年发完却转成结余。主要建议:省总基建补助资金的发放按照基建项目工程规模确定补助金额。
(市总财务、保障、经保、经审)
 
经审动态:
市总召开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
财务互查和经审考核会议
 
    3月下旬和4月上旬,市总分别在通州区国家乒乓球训练基地和市总会议室召开2011年财务互查和经审考核工作会议。省总老干部处长兼财务部副部长陈秀宏到会并讲话,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陆玉明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县(市)区总、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工会总结交流了财务互查和经审规范化建设情况,认真对照考核标准进行了自查打分,研讨了今年财务和经审工作创新和科学发展的思路。
    市总副主席李仕春到会并对全年工会财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总主席助理、经审会主任郭彪对今年的经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并作了会议小结,通州区总主席曹华在会议上介绍了通州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会工作情况,全市近70名财务和经审干部分别参加了两个会议。
(市总财务、经审)
 
工作交流:
海安县总开展 “送达审计”效果好
 
    健全、独立、有效的工会经审机制既是法律赋予工会经审组织的职责,更是工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今年以来,海安县总依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规定,结合本县的实际,对11个系统工会上年度经费支出情况实行 “送达审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节约了审计时间和成本,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海安县总采用送达审计,有效地缓解经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同时在审计中便于控制工作进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县总仅用三个月就完成11家系统工会2010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审查审计,回收反馈意见22条。
    二是减少外部因素影响,增强了审计工作公证性
    审查审计工作在海安县总职能部门进行,减少了与被审计单位人员不必要的接触,审查更专心,审计更细致,审计报告对被审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评价更公正、客观,同时对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提出各类建议26条。
    三是发挥特约经审员优势,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
    针对工会经审人手不足的状况,海安县总从审计等部门聘请了数名特约经审员参与了系统工会经费送达审计工作,其不仅增强了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力量,从严把关,而且把工会经费接受内部审计监督拓展到接受社会审计监督。
    四是改进作风规范管理,提升了经审服务大局的能力
    海安县总将送达审计监督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要求被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情况(反馈)工作,保证工会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效益性。
(海安县总  孙月)
调查报告:
非公企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难点与对策
 
    在我国经济体制中存在大量非公企业,其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收、管、用情况直接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水平。为此,本人将从两个方面浅议如何做好非公企业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一、非公企业工会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一)思想不重视,经审委开展工作难
    在调查中,少数非公企业对工会组织有抵触情绪,不愿意建立工会组织,基层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经审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在人员和经费上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部分经审干部对自己从事的经审工作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
    (二)经审组织不够健全,影响经审作用的发挥
    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主任由财务人员兼任,既是经审会主任、又是财务人员,自己监督自己;有的经审会主任因工作变动或退休,未及时补选长期空缺;有的基层经审会虽然组织健全,但监督乏力的状况较为突出,难以正常行使监督职能。
    (三)审计力量相对薄弱,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多为兼职人员,人少事多,工作一忙,对经审工作无暇顾及;经审人员中精通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较少,业务不熟,在审计过程中难以揭示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履行好工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二、非公企业工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经审工作
    (一)提高认识,是做好经审工作的重要前提
    首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工会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消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偏见,使其真正认识到经审会履行审查监督职责是对工会干部的爱护,是避免工会干部滋生腐败的有力措施。其次,基层经审干部积极争取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取得广大职工群众的信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放下思想包袱,克服“怕得罪领导、不敢审”的畏难情绪,对经费开支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切实起到把关作用,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二)调动经审委员积极性,促进经审组织建设
    加强经审组织建设,是有效履行审查监督职能的基本保证,发挥经审委员作用,对于做好经审工作至关重要。一是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立经审组织,形成“工会组织建到哪里,经审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良好氛围。二是配齐、配强经审委员,完善经审组织。在配备经审委员的过程中,应注意把好“三关”,即:人员筛选关、审核评价关和民主选举关。使经审组织逐步向专业型、知识型发展。三是建立经审委员定期联络制度。工会经审干部要起到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集经审委员开展活动,发挥经审委员专长,做到经审组织有人管理,经审委员有人组织,经审工作有人开展,使经审组织实现高效运行。
    (三)以本级审计为突破口,提高审查监督质量
    首先要按照审计操作规程运作,把好工会经费收、管、用三道关口。经审会议前,召集经审委员组成审计组进行经费收支审计。从审查原始凭证、核对会计账簿、报表入手,收集审计证据,填制各类工作底稿,以审计报告的形式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经费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其次,经费收支审计重点突出“七查七看”,一查预算执行情况,看经费收支是否遵循预算,执行中是否存在随意性;二查经费使用结构,看经费使用方向是否侧重于职工会员;三查拨交经费收入,看工会经费是否足额拨付到位;四查内部控制制度,看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地执行;五查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看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各项支出是否合法、合规,审批程序是否齐全。六查固定资产,看工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是否发挥效益。再次,为收到较好的审计效果,可争取上级经审会协助本单位搞好本级审计工作,努力对本级经费收支审计尽快形成制度。
    (四)加强经审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经审干部的业务素质。
    首先各级工会组织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进行业务指导,从而提高经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其次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取得审计资格和会计师证书的经审干部给与奖励;再次,通过座谈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典型经验,找出自身差距,完善经审工作。
    (五)处理好各方关系,促进经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处理好经审工作与工会全局工作的关系。经审会要找准服务全局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好审查监督职能,通过审计,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行。二是要处理好审计工作中审帮促之间的关系。审计是手段,帮助是出发点,促进工作是目标。在开展审查监督工作中,依法严格审计,更重要的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及时纠正,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化。三是处理好与财务工作的关系。经审工作与财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是一致的,保证工会资产安全、完整、效益。因此,经审会应与财务部门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共同维护财经法纪,为工会工作实现新跨越奠定坚实的基础。
(港闸区总  陈亮)
 
发挥基层工会民主建设对经审工作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小型非公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这些仓促组建的工会中,由于建会程序简单,工作不够深入,加之职工群众的入会意识不强,一部分企业的民主管理气氛淡薄,不仅所建工会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而且经审会的作用也不能充分发挥,影响了工会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一、目前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前段时期,笔者对江苏省如东县大豫镇工会辖区内的50多家基层工会的财务经审工作做了一次专题调研。结果发现有75%以上的基层工会严重存在着“四无”现象。
    一是有文无人、形同虚设。县总在同意建立工会组织的批文中,就同时批准建立了经审会,并明确了主任和成员名单。而目前很多基层工会经审会人员残缺不全,有的因企业的效益或工资等因素早就离开了企业,使经审会成了“空壳”。
    二是有名无责、形式主义。有不少的基层工会办公室墙上挂着“经审委员会”职责,其实只是形式而已。从多家工会的台账记录中未有一家能找到经审工作的内容,这充分说明了目前很多基层工会的经审会既无经审计划,又无经审活动。
    三是有证无户、举步维艰。调研中发现,有17%的基层工会确实申领了社团法人证书,办理了银行开户。一些老板认为企业工会再开账户是多此一举,生怕企业资金“外流”。有些企业老板甚至成了工会独立开户建账的“绊脚石”。
    四是无户无账、一头雾水。更有一些基层工会什么台账资料都没有,他们之所以建工会主要是碍于情面,帮助上级工会完成建会任务指标;为了取得上级工会返还的60%工会经费,而不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有职工代表参与经审工作的民主监督机制
    针对目前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开展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借当前全总开展的“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的有利时机,对已建工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对残缺不全的工会经审组织进一步充实、完善,建立有职工代表参与经审工作的民主监督机制,其目的在于:
    一是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目前,在很大一部分非公企业工会内部,尚未真正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为使职工群众的劳动得到尊重、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使工会依法履行职能,通过让职工代表参与经审工作这一新举措,就可以从另一个方面体现广大职工群众的意志,体现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体现职工群众是企业的主人。
    二是增强工会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工会民主政治建设是做好经审工作的保证。中国工会十五大提出今后五年的五项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扩大职工有序参与,维护职工民主权利。这为新时期做好基层经审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加强基层工会民主建设、让职工代表参与经审工作,是符合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的,也是符合广大职工群众意愿的。
    三是增强经审工作的公信力。让职工代表参与经审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以维护他们自己的合法权益,使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对工会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以实现工会财务管理的公开、公正、公平,逐步扭转多数企业不想、不愿公开现象。把构建工会民主政治建设融入经审工作,从而提升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和透明度。
    三、加强工会民主法制,促进经审工作创新发展
    对工会经费实行民主监督,是工会民主法制建设必不可少的工作,针对目前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的现状,应当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营造学习法律法规、依法治会的氛围。各基层工会要把工会的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依法治会的重要目标,把经审作为工会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广大职工群众认真学习《工会法》、《审计法》以及与经审工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做到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普遍学法与重点学法相结合,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到车间班组,深入到每一个职工群众。
    二是营造规范制度、强化责任的氛围。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来规范经审工作。可制定《经审会议事规定》、《工会经审结果通报制度》、《审计结果公开制度》、《职工代表参与经审工作制度》、《企业主经审回避制度》等制度。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运作,而且强化了责任,从而为经审工作提供制度和程序保障,使经审会能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
    三是营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氛围。首先要把经审工作列入工会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一年一度的会员代表大会上,要作经费审查预决算报告,对代表们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要解答清楚,让职工群众随时都看到经审信息和审计结果。其次在各基层工会的台账中,要增设经审会活动的情况记载,同时把审计结果报告上级工会备案,让基层工会民主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如东县大豫镇  管霖)
 
理论研讨: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
 
    当前,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经审会,但只是一种形式,没有发挥其作用。那么,如何使工会经费合理使用,使经审会发挥作用,应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工作
    搞好工会经审工作,不仅要加强经审会的领导,还要提高领导对经审工作的认识,明确工会经审工作不仅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而且是工会开展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作。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经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基层工会必须制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会专项资金审查规则》等制度,为经审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制度和程序保障,使经审工作能够依法、遵章、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经审会行使监督审查工会财务和固定资产的职权,是《工会法》赋予的神圣使命,经审会开展经审工作,要充分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要将工会财务管理置于广大职工群众监督之下,让广大职工感觉到工会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是公开的,是为广大职工群众、为工运事业服务的。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素质。针对经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要不断组织学习,注重调查研究,提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积极开展研讨交流,利用座谈会、日常交流、组织到有关单位学习等形式,不断探索经审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工会经审工作向新的水平发展。
    二、处理好“三个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要确保经审工作的深入顺利开展,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才能更好的服务工运事业,服务工会工作,服务职工群众。
    正确处理好经审会与工会领导的关系。经审会与工会主席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这个关系对经审工作的正常开展极其重要。在实际工作中,经审会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工会领导支持,定期汇报工作,做到审查不干政、监督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真正体现参与、参谋和助手作用。同时,工会主席要积极主动地为经审干部履行职责撑腰说话,主动接受监督,支持监督,为经审会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正确处理好工会与行政的关系。工会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行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依据《工会法》,通过行政财务、劳资等部门的积极配合,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拨缴;另一方面,要注重感情沟通,多和行政部门联系,通过各种平台向行政领导介绍工会的工作,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共同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正确处理好工会经审会与财务的关系。经审会与工会财务工作的目标一致、手段不同。工会财务的任务是核算工会经费的收管用,而经审会是对已发生或将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因此,双方只有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才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良好环境,促进经审和财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三、利用“三个抓手”,促进工会经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在经审工作中,要牢牢把握经审工作服务工会工作全局的工作思路,在解放思想中找差距,及时整改落实,更好的促进经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抓好对工会经费收管用的审查监督。经审会应加强经费收缴的审计,确保职工活动设施的增添和文体活动的开展。建立职工活动中心,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同时,经审会要加大财经纪律监督和经审力度。坚持注重对原始凭证进行全面审核,进行二次把关,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在工会经费管理的监督中,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资金往来时,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指导原则,严格照章办事,杜绝不必要的铺张浪费现象。
    抓好预决算的审查。经审会应坚持每年两次的内部审计制度。针对本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方案进行审查,特别是加强对送温暖基金、困难救助和职工文体活动、劳动竞赛等各项工作的资金等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事中跟踪监督,配合财务部门共同提出整改方案,并对决算情况进行监督,使工会经费得到合理安排使用。
    抓好工会固定资产的监督。工会经审会应坚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工会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会固定资产专人保管,入库上账,制定固定资产卡,及时核对账、卡、物,对容易流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及时修改保管卡,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
               (通州区平潮镇总  吴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