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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通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7-12
南通市交通局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通交工〔2007〕10号
 
各县(市)交通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各出租汽车企业:
    为全面提高我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适应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需要,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屈宝贤 南通市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钱祥圣 南通市总工会副主席
    顾忠贤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锦泉 南通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明智 南通市交通局副局长
    程燕萍 南通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成 员:陈德循 南通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部长
    方品华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处长
    周荣健 南通市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主任
    徐建仁 南通市交通局政治处副主任
    李 萍 南通市交通工会联合会主席
    袁柏平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书记
    沈 华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顾卫东 南通市运输管理处工会主席
    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通市运输管理处,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成员由市运输管理处、市总工会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市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和交通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市运输管理处沈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参赛对象及组队方式
   (一)参赛对象: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证书或十年专业工龄的出租汽车驾驶员。
   (二)组队方式、人员组成:市区以各出租汽车公司为单位组队参赛,县(市)以各县(市)交通局为单位组队参赛,启东市和南通市出租汽车总公司可组两个代表队。各代表队人员组成为:领队1名、技术指导1名、参赛选手8名。
   (三)团体成绩计算:团体成绩以各代表队参赛选手成绩的总和来确定。
    三、活动安排
    活动分准备、预赛、竞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
   1.成立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和竞赛活动办公室。
   2.制订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根据竞赛项目、规则及技术要求进行岗位练兵、选拔参赛选手。
   3.组织报名:各参赛单位及个人分别填写《南通市出租汽车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企业报名审批表》(见附件1)和《南通市汽车出租行业汽车驾驶员技能竞赛选手报名审批表》(见附件2),市区直接向南通市运输管理处报名,各县(市)参赛者向所在地运管部门报名,由县(市)运管所审核、组织预赛后,向南通市运输管理处报名(联系电话:85559768、85812915,联系人:严通)。全市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0日。
    (二)预赛阶段(7月-8月上旬)
    市区各出租公司、县(市)各交通局自行组织预赛。预赛工作要全员发动,全员参加。
    (三)决定阶段(9月中旬)
    1.市竞赛活动办公室对参加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2.组织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
    3.对全市出租汽车职业技能竞赛结果进行公告。
    四、竞赛方式、项目
    1.竞赛按高级工考核标准实施,分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占总成绩的70%。
    2.理论考核范围、实际操作具体项目。(见附件3)
    五、表彰奖励
    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奖、团体奖和个人奖,对获奖团体和个人颁发奖牌奖章进行表彰。
    1.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参赛队的成绩和组织情况评选若干个优秀组织奖。
    2.团体奖:各参赛队选手的总分之和为该参赛队的团体总分。按照总分排列名次,团体奖取前6名。
    3.个人奖:
   (1)获得本次技能比武第一名的选手,由本次技能竞赛组委会授予“南通市技术状元”称号,市总工会综合考察后按有关程序授予“南通市五一劳动奖章”。
   (2)市总工会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参赛选手20%-30%的比例)分别授予“群众性经济技术能手”和“南通市技术能手”称号,并按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先推荐申报技师职业资格。
   (3)参加大赛应知应会均合格的选手,由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各县(市)组织的相应工种职业技能选拔赛中应知应会均合格的选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各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六、日程安排
    1.开幕式:9月15日上午。
    2.理论考核:9月15日上午。
    3.实践考试:9月15日下午-9月16日上午。
    4.闭幕式:9月16日下午。
    七、活动经费
    由市相关管理部门拨付专项经费,不足总分由市运管处向有关企业适当筹集。
 
       附件:1.南通市出租汽车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企业报名审批表       附件1.doc
             2.南通市出租汽车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审批表       附件2.doc
             3.南通市出租汽车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及内容           附件3.doc
 
                              
 
南通市交通局
南通市总工会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出租驾驶员 技能竞赛 通知
抄送:江苏省交通厅、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经贸委、科技局、团市委。
南通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