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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和谐企业创建呈现四大特点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9-04-14
    海安县总工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化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县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879份,覆盖职工113164人,签订率达99.7%;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40份,覆盖企业1092家、职工14923人,16家企业被授予“南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125家企业被评为“海安县和谐企业”。其创建活动主要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因企制宜,明确创建工作思路。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本区域劳动关系、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的现状、特点,形成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创建和谐企业的基本思路。针对不同企业的特点,对规模较小的企业工作重点放在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上,通过规范劳动关系,预防和减少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规模较大的企业重在提高创建工作质量,推动创建活动与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同时,把预防和化解因企业欠薪引起的劳动争议作为重点内容,建立健全从预警、报告、调处到诉求对接的联动机制,有效地拓展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创建和谐企业工作中,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了合力推进工作的格局体系。同时,领导亲自过问,明确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围绕重点,增强实效。在创建活动中,始终把促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职工收入水平作为衡量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核心指标,把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许多企业还把积极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提高职工文化技术素质,解决低收入和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列入企业的发展规划,使企业与职工共享改革成果。
    四是加强协调,促进和谐稳定。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从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入手,将是否与全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劳动争议调处、预警等制度作为创建和谐企业的基本标准和必备条件,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