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2018年05月28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会知识
如何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建立区域、行业民主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3-07-25

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共同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人社部[2010]32号)》,按照人社部[2010]32号文的要求,已建工会的还须继续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未建工会的小企业,必须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1)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概念:

区域性集体合同是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由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行业性集体合同是指在相同的行业内,由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2)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方式: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中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区域内的工会组织或行业工会组织选派,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区域内的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或其他企业组织、行业协会选派,也可以由上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织区域内的企业经民主推选或授权委托等方式产生,首席代表由企业方代表民主推选产生。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一般为每方3——10人。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3)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程序:

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要从本区域、本行业劳动关系的特点和企业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劳动报酬、劳动定额、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事项进行。通过协商签订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可以是综合性的,即上述内容都包括在内,也可以是专项的,即就其中某一项、几项内容签订集体合同。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力求重点突出,议题集中,措施可行。签订的集体合同条款要具体,标准要量化,有切实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目前,要将职工工资水平、工作时间以及与此直接相关的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劳动标准作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的重点,通过集体协商妥善处理各方的利益分配关系,推动企业正常的工资决定机制。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与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程序相同。

(4)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效力和争议处理:

按照规定签订的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对辖区内签约的所有企业和职工都具有约束力。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其标准不得低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对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向区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形成三方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对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照《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协调和处理。

(5)如何建立区域、行业民主管理制度:

区域、行业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除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外,还有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企业事务公开制度。

《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可以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等区域工会或者县级以下行业工会,组织企业职工,通过召开区域或者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

《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三项:

①听取和讨论本区域、行业内有关经济发展、劳动用工、企业管理、社会保障等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审议通过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及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③监督区域、行业内有关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实行企业事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情况。

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企业经营者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区域、行业工会负责人以及企业工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人应当作为代表候选人。

职工董事、监事是区域、行业民主管理的另一重要形式。

《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职工董事,其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有职工董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监事,其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区域、行业民主管理的另一重要形式是企务公开。《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作了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