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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换届基本程序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3-09
(供参考)
 
一、写出召开工会换届的请示,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请示内容一般包括:
1、本届工会何时届满,
2、准备何时召开换届大会,
3、成立领导小组
4、换届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还是会员大会,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则确定的代表比例、名额及构成比例(即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职工、女职工等在代表总数占比)。工会小组(分会)划分情况。
5、代表产生办法。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会员代表选出后,经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在选举前三日内张榜公布当选的会员代表名单。
6、两委员名额及产生办法。
工会委员会一般为3名或5名或7名,委员候选人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荐、党组织或上级工会推荐后提交各小组酝酿讨论,以及符合法定程序的其他形式的推荐。委员候选人应符合有关任职资格条件,并在提交大会选举前须报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选举委员时应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经审委员会一般由3名同志组成。候选人推荐程序和方法参照工会委员候选人推荐。选举经审委员时可采取等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7、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会主任产生办法
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采取由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委员选举产生后,把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作为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选举前就如何当好工会主席、副主席当场作竞选演说和答辩。拒绝演说答辩者,视为放弃主席、副主席候选人资格。在候选人演说答辩的基础上,由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经审会主任可以经审委员会上进行选举
 
二、会前工作准备
1、划分工会小组,换届动员,选举会员代表,推荐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候选人。
2、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查会员代表资格,了解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工会章程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并写出书面报告。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一般由上届工会委员、党组织、会员代表等有关方面组成。
3、拟写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上届工会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会工作提出展望。起草选举办法、印制选票等。
 
三、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会议议程、大会主席团名单。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主席团应由上届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分会主席)、党政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会员代表等方面成员组成,负责大会期间组织领导工作。参加会议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2/3以上有效。
 
四、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
奏国歌、上级领导讲话、本级领导讲话、工作报告、进行选举(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计票人、通过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委员竞选主席演讲、选举主席)、新当选主席讲话、本级领导讲话。经审委同步选举。参加会议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2/3以上有效,当选委员票数须达到应到会1/2。
 
五、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