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厂开办〔2012〕3号
各县(市)区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扎实做好江苏省第三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成果申报工作,根据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评选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成果的通知》(苏厂开办〔2012〕6号)精神,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范围
2012年以来,各县(市)区在加强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建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等方面,具有工作首创或创新特色,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做法。对于2011年(含)前申报过的江苏省创新实践成果,无论是否获奖均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法及时限
1.由各县(市)区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1月14前将预申报项目(各县(市)区最多报1个)电话告知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经市厂开办进行比较选拔后,从中确定4个正式申报项目,并电话通知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
2.申报表应写明申报成果名称、实践起始时间、创新之处、实施情况及主要效果,推荐意见栏请不要填写,由市厂开办统一填写。申报材料应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要点鲜明,不超过1000字。
3.请被确定为申报项目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申报表报送市厂开办,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ntmgb@126.com。
联系人:陆卫彬,联系电话: 85588146、15162766396。
附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成果申报表
2012年11月8日
主题词:
厂务公开 创新实践 通知
南通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