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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成果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3-09-26

通厂开办〔2013〕2号

各县(市)区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年初省总、市总工作安排,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在各县(市)区层面组织开展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成果评选活动,现就预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内容及范围

    2013年以来,各县(市)区在加强厂务公开、集体协商、职代会、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建设,以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具有工作首创或创新特色,且在一定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先进做法。对于2012年(含)前申报过的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成果,无论是否获奖均不再重复申报。

    二、预申报方法及要求

    1.预申报项目,应一事一申报(各地最多上报2个),并逐项载明成果名称、起始时间、创新之处、实施情况及主要效果,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预申报结束后,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预申报项目逐一预审并同意后,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制作成不超过时长10分钟的PPT文件。届时,参加由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评选活动。

    3.奖项设置视申报情况而定。评选结果将作为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成果评选活动申报推荐的依据。

    4.预申报项目请于10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ntmgb@126.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成果预申报项目

南通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

南通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