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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及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07-03-04
通厂开组〔2005〕3号
 
    一、职责范围
    1、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厂务公开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行厂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请示汇报有关厂务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
    3、制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重大问题的落实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局(公司)落实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发现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努力提高厂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议事规则
    1、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遇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副组长召集。
    2、协调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同志代为出席。
    3、协调小组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如有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
    4、协调小组会议的议题,由协调小组成员或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组长审定。在正常情况下,会议中心内容事先转告协调小组成员。
    5、协调小组会议共同研究确定的事项,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6、协调小组成员应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强信息交流,以便协调小组及时汇总,加强研究,指导工作的开展。
    7、协调小组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并对其进行讲评,促进协调小组工作更有成效。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纪委、监察局
    1、结合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厂务公开,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在厂务公开工作中,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向职代会报告,企业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项制度。
    3、建立联系制度,对各县(市)区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属企业主要部门纪检组(纪委)及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及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发挥作用。
    4、在实行厂务公开中,对领导干部违纪以及弄虚作假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
    (二)市委组织部
    1、坚持党建带工建,结合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推行厂务公开,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重点指导企业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发扬民主,完善职代会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企业领导人等制度。
    3、建立联系制度,对各县(市)、区、局(公司)组织部门参与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
    4、督促企业党政领导承担起厂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厂务公开推行情况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市经贸委
    1、结合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推进厂务公开,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重点推动企业在重大决策、比质比价购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等方面实行厂务公开,促进企业建立科学完善有效的决策、执行、激励、制约机制。
    3、建立联系制度,配合工会组织厂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市国资委
    1、结合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推进厂务公开,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重点指导企业在改革和重组中实行厂务公开,确保程序合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年薪制实行厂务公开,增强企业内部分配的透明度;将企业领导人的任免、考核、奖惩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有机结合,完善激励和约束制度。
    3、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对市属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管理的企业,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和监督。
    (五)市外经局
    1、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
    2、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国际惯例,积极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督促外商投资企业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内容,重点抓好劳动报酬、保险金缴纳、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奖惩、企业规章制度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
    4、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和监督,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六)市工商联(总商会)
    1、引导私营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增强私营企业主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
    2、指导私营企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私营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尤其是工资协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督促落实省两办规定的八项公开内容,重点引导私营企业抓好劳动报酬、保险金缴纳、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奖惩、企业规章制度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
    4、建立联系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参与私营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和监督,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七)市总工会
    1、结合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厂务公开的信息交流。
    2、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
    3、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4、建立联系制度,对各级工会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5、承担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厂务公开  职责范围  议事规则            
抄送: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市委副书记王德忠、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朱红春、副市长吴晓春、市委副秘书长黄鹤群、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蔓生、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产业(系统)、集团公司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市总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5年5月27日印发                 
                                                                              共印400份